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安顺市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