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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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2019)陕7101民初327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