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盐城格莱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汉能装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亭发电子信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恒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诉讼。

案件受理费4806元,依法减半收取2403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合计人民币4173元,由原告江苏恒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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