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国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维克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佛山市维克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475739.85元予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维克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应以1310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违约金予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三、驳回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3300元(广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佛山市维克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预交的诉讼费用,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其申请本院退还予佛山市裕龙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