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岳阳市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核工业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2019)湘0603民初241号民事判决; 二、岳阳市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99785元(51785元+48000元)及利息。(以99785元为本金,利息自2018年5月15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三、岳阳市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返还信誉保证金65万元及利息。(以65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5月15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定的金额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25145元,由***负担8175元,岳阳市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697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