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廊坊市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周口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周口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4975.61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