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75467.25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175467.25元,余额方可支取),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