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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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2019)冀0111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被上诉人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6020元,减半收取13010元,由被上诉人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020元,减半收取13010元,由被上诉人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30
发布日期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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