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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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美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北京美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118550.73元及利息(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553元,由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8408元(已交纳),由北京美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1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鉴定费15000元,由北京美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