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铁路电机有限公司
湘潭雨湖区城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对被申请人湘潭铁路电机有限公司、***、***、***的有关财产进行保全,保全金额为108万元;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湘潭雨湖区城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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