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远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西藏芒果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3899号 原告:西藏芒果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谢春娇,总经理。 被告:重庆远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书健,总经理。 原告西藏芒果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远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立案。原告在收到本院依法送达的缴费通知书后,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本院缴纳诉讼费用,亦未向本院提出减交、缓交、免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西藏芒果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1235.7元,由原告西藏芒果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