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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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俊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博朗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起诉。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31.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