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借款本金64643.21元,利息2956.21元,总计67599.42元(截止2020年2月20日)。

申请费496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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