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借款本金64643.21元,利息2956.21元,总计67599.42元(截止2020年2月20日)。 申请费496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