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安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日照卓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城信用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日照卓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城信用社的银行存款22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孙志峰名下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房产证号为的房屋,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620元,由申请人济南安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5-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