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安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日照卓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城信用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日照卓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日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城信用社的银行存款22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孙志峰名下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房产证号为的房屋,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620元,由申请人济南安顺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