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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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宇松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华盛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聚仁诚和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民终758号民事判决,即申请执行人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宇松实业有限公司、湖南聚仁诚和实业有限公司(原湖南聚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盛吉祥置业有限公司、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现为衡阳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指定到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