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新銘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毛家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园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人湖南省毛家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XX市XXXX区房屋一套;

二、将被告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园支行账户(账号为80XXXXXXX10)中的存款8500000元扣划至本院账户(户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五一东路支行,账号:43XXXXXXXXXXXXX2063)继续冻结;

三、解除被告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花园支行账户(账号为80XXXXXXXXXXXXXX10)中存款25500000元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8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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