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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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 江苏巨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天玺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102民初3208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现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现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被告: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立鹤。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红飞,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巨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住***。 管理人: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范建龙,该公司清算组组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子萍,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凯,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住***。 管理人: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范建龙,该公司清算组组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子萍,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凯,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苏州天玺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住***。 管理人: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范建龙,该公司清算组组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子萍,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凯,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原告***、***与被告中建材通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巨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吴江市巨诚喷织有限公司、苏州天玺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0日依法受理以后,2019年3月19日,原告以其年纪大、身体不佳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2500元,减半收取6250元,由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