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大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聚富门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