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榆林市志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共同所有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人民路北(原皮毛厂院内)6幢1-201号(房产证号:01××11)房产一处。

查封登记在***名下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沙航宇路东建设路南天辰名园1幢7层-702号(房产证号:01××55)房产一处。

三、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区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当有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四、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交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页无证文)

裁判日期 2020-3-16
发布日期 2020-05-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