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都江堰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锦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四川锦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