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万协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武义超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浙0723执95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武义超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万协工贸有限公司、徐国民、张建笑、张建杨、邓美娟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