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的《商业用房销售协议书》;

二、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原告***购房定金28.4万元,返还原告***支付的购房预付款5.8万元,两项共计返还34.2万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3650元,原告***承担350元,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承担3300元;鉴定费用5500元,由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其余2800元诉讼费,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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