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签订的《商业用房销售协议书》; 二、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原告***购房定金28.4万元,返还原告***支付的购房预付款5.8万元,两项共计返还34.2万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3650元,原告***承担350元,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承担3300元;鉴定费用5500元,由被告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其余2800元诉讼费,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