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地金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青海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20387018元的银行账户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保全期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湖北地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8-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