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商洛鑫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洛南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洛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商洛鑫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洛南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XT000128号和合同编号为XT000129号两份《租赁合同》;

二、限被告洛南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出按《租赁合同》承租原告的洛南县鑫泰商贸城12栋1—3层商铺;

三、由被告洛南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原告商洛鑫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3月31日之前的租赁费142684元,2020年3月31日之后的租赁费按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腾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5154元,由被告洛南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3
发布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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