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河南省格林新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焦作市立宏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728元,由原告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0-4-14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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