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未来伙伴机器人(常州)有限公司 苏州东吾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未来伙伴机器人(常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苏州东吾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5780.8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2.50元,由未来伙伴机器人(常州)有限公司负担[因苏州东吾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已预缴,该款项由未来伙伴机器人(常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并给付苏州东吾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7 |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