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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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石家庄优山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原告石家庄优山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8年12月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8518120611374475449)。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