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林市第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永大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海林市第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吉林省永大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海林市第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4-24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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