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古城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19)云2901民初3973号民事判决;

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古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因伤造成的损失10894.9元;

三、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古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垫付款436.48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4元,减半收取127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54元,由***负担5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古城支公司负担20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3-13
发布日期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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