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威海永崮耐磨制品有限公司 威海金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威海永崮耐磨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威海金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案工程款19万元的行为; 二、威海金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威海永崮耐磨制品有限公司款项19万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0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