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产权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怡联佳乡(重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常沃科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福州米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福州米厂负担。

裁判日期 2019-9-2
发布日期 2020-05-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