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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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恒昌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 长春一汽四环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上诉人吉林省恒昌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7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