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鲁山县宏基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鲁山县钢木家具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鲁山县宏基商贸有限公司、鲁山县钢木家具厂、***、***、***、***的存款或收入7540292.92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数额为准);或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鲁山县宏基商贸有限公司、鲁山县钢木家具厂、***、***、***、***同等价值的财产(具体财产及期限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扣押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