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株洲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渌口区分公司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2019年10月24日本院对解除保全申请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株洲车站路支行账户(账号:19×××58)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