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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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29元,由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