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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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丹阳市阿塞克斯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新丰电子有限公司 丹阳天一通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丹阳市阿塞克斯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本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