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上海绿地奉城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绿地奉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66,706.68元,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冻结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上海绿地奉城置业有限公司466,706.68元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自查封、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2,854元,由申请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