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添翼服装有限公司
苏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苏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托里县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14600元,被告新疆添翼服装有限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争议标的233450元,应收案件受理费4801.7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400.87元,邮寄送达费350元,共计2750.87元(原告***已预交2750.87元),由原告***负担222.12元,由被告***、被告新疆添翼服装有限公司负担2528.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应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塔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