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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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武汉东海置业有限公司 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湖北安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宜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能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公桥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申请执行人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公桥支行与被执行人安能(宜昌)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湖北安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安能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东海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鄂05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指定由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