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跨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92民初379号 原告:杭州跨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顾泓,执行董事。 被告: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住***。 原告杭州跨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原告杭州跨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杭州跨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沈堃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陈剑宏 书记员张今道 |
| 裁判日期 | 2020-0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