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明新蒂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昆明泰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子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子盟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行为;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子盟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00元及合理开支700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838元(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子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183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20-05-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