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
平顶山市正瑞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申请人平顶山市正瑞实业有限公司的账户(开户行:平顶山银行平高支行;账号:6000/2993/8902/015)及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限额360000元)。

二、冻结申请人平顶山市正瑞实业有限公司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的保单(批单号:***00003)。

案件申请费23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20-5-14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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