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同欣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河南同欣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前为河南正印置业有限公司)存款本金62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数额为准)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河南同欣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前为河南正印置业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