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营业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0×××91)的银行存款66万元人民币予以冻结;

二、对申请人赣州开元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赣B×××××号(发动机号78415558)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的担保物进行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8-11-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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