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繁昌县荻港永年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繁昌县荻港永年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41125.61元[其中货款283317.3元,利息46161.31元(以283317.3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7日起,按年利率9.5%的标准暂计算至2020年1月2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492元,公告费400元,案件执行费4755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