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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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省毛家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 湖南宇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国泰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孙文钦、张红艳、湖南省毛家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南宇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50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湖南国泰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