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沧州和力化工有限公司
黄骅市润成玻璃钢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沧州和力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14715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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