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宁0106民初392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凤梅,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梅,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住***。 负责人:李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秀芝、杨民伟,男,该公司职员。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