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畅智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博普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蔚嘉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
南京奥挺电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博普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畅智机电有限公司货款292068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以292068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

二、驳回原告重庆畅智机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33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重庆博普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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