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吉林省彦成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彦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50000元或查封其他相应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8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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